為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擴大學校教育對外開放🎾,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加快教育國際化步伐,提高學校學科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校的綜合競爭力,學校自2011年起實施上海市教委“海外名師”項目🙇。為規範、有效地執行該項目,特製定本辦法。
一、“海外名師”項目的目標、任務🤸🏿♂️、以及對象
目標:實施“海外名師”項目旨在支持和資助學校積極引進國外高水平教師和研究人員來校任教和開展合作科研✤,使百事3的學生得到海外名師的直接指導,促進學校科研水平的提高,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任務🔦:通過專項資助引進的“外力”,包括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海外教師👩🏼🏫、專家和管理人員,目的在於提高學校的師資隊伍水平🏋️♀️、教學和科研能力,彌補學校高端人才的不足。
對象🧛🏿♀️:所指的“名師”是在某一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具有國際公認、較深造詣的外籍專家學者(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亦可),應至少具有如下特征之一👨🏽🦲:
重要著述或論文在本學科或專業領域具有權威性影響;
曾經或目前在本學科或專業領域的權威學術組織👩🏽⚕️、研究機構擔任重要職務;
是本學科或專業領域權威學術刊物的編委或主要審稿人;
是本學科或專業領域的權威學術會議的主旨報告人;
是本學科或專業領域的權威獎項獲得者✸;
畫作或其他藝術作品具有開創性(原創性🫶🏼、獨創性)的藝術語言,對學術思想和社會生活行程較大影響的畫家、雕塑家、設計師等🧹;
其他條件等。
二、項目申報
1、該項目原則上可以在學校全部專業學科範圍內申請🫰🏼,主要依托學校的二級學科或專業進行申報。各二級學院應:
(1)結合國家或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需要,在百事3重點學科或新興、交叉學科專業申報;
(2)聘請以授課🖖、教學為主、以開設世界先進前沿學科課程為主要學術目標的名師🤷🏻♀️,讓本科生、研究生直接受益🧤;
(3)可有效利用本市或外地部委屬院校的“名師”資源🤾🏻,在合適時間來學校工作✍🏿,達到資源共享🚴🏽♂️,力求申報工作突出重點、講求實效;
2、各二級學院作為項目的實施主體,應註重平時積極開展與擬聘海外“名師”的聯系,尋求合作機遇🏷,對擬申報的“海外名師項目”👨🚀,力求做到:
(1)熟悉擬聘對象所從事專業的世界發展現狀和趨勢🍎;
(2)與擬聘對象已有交流基礎或合作關系,了解擬聘對對象的專業特長和學術特點;
(3)擬聘對象應至少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職稱❔⏱,在國外著名高等院校或機構任職的專家、學者優先考慮🗂。授課專家應具備高水平的專業基礎理論🧑🏽🎄,熟諳本專業的前沿發展動態🤦♂️,在科學研究🤼、學科建設、尤其是課堂教學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4)擬聘對象的年齡不超過65周歲(從實際聘任年份開始計算),健康狀況良好,且自行購買在華任職期間的醫療、意外保險;
(5)當年度,對已獲得教育部委或其他政府部門的同類資助項目、或已在國內其他學校或科研機構擔任全職教學或科研職位的對象,不得重復申報本項目;
3🧏🏼、各二級學院應結合本學院的發展規劃進行申報,原則上每次只可申報一個項目(一名“海外名師”)😰。如學院以往申報獲批的項目本年度仍在執行期內👩🍼,應優先考慮項目續報🤏🏿;
4、各二級學院申報“海外名師項目”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海外名師項目申請表(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製)🫦;
(2)三封推薦信(其中至少一封應來自國外相同學科、專業的專家或相關機構)及中文譯件⬜️🫰🏼;
(3)擬聘對象本人簽字同意的函件及翻譯件;
(4)擬聘對象如是外籍華人🤸🏼,須提供本人護照復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學校國際交流處負責 “海外名師項目”的申報工作🐅,並提供項目相關的政策咨詢、材料上報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6、根據市教委的申報名額,由國際交流處負責,會同人事處、教務處、科技處等有關部門並邀請校內專家教授組成評審組🍀,對各二級學院申報的項目進行校內評審,評審結果在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後#️⃣,按照優先排序上報市教委作為學校立項申報項目。
三、項目實施及管理
1、“海外名師項目”獲批後,國際交流處負責項目資助經費的到位。並為“海外名師”來校受聘任教舉行受聘儀式;
2、項目實施主體以各二級學院為主🧛🏼,學院須與“名師”保持密切溝通🤤,並簽訂工作協議💅🏻,以明確聘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協議須報備國際交流處🫱🏽;
3、各二級學院根據各自教學及科研需要,與“名師”製定詳細的學年度教學和科研工作計劃,同時報備國際交流處👩🏻🦼➡️。各二級學院須為“名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配備相關工作人員,具體落實“名師”受聘期間的工作、生活安排;
4➗💄、二級學院需為“名師”在校教學🏊🏻♀️、科研及其它學術工作建立檔案🫵🏼,以備上級部門檢查、評估和績效考核📃。
5🙅🏼♂️、學院需對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必要的自查和評估🫢,可根據“名師”的實際表現和業績,向學校、或通過國際交流處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請表彰獎項。學院如需對“名師”續聘,需向國際交流處提出申請,參加新年度學校項目的申報;
6、國際交流處將不定期的邀請校內外專家🤘🕐,對項目執行進行評估🔒🙍🏼♂️,同時,配合上海市教委做好項目的評估檢查工作。
四、經費管理和使用
1、經費來源
市教委根據市財政預算的實際增長幅度以及學校項目的實際需要,撥付專項經費👧🏽,經費額度為每位名師每年20萬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
2👐🏿、經費管理原則
學校依法對“海外名師項目”實施財務管理👰🏼。國際交流處告知財務處設立“海外名師”項目專項,由財務處統一辦理收支業務🤸🏻。每一個“海外名師項目”單獨設立一個專項。
市教委撥付的項目經費,專業用於“名師”的食宿行補貼🧝🏼♀️、國際旅費、勞務報酬和於科研業務費。不可用研究生補助及旅費🤷🏻♀️、學生交流等支出💆🏽♂️;
3、經費支出結構
(1)國際旅費👳🏼♂️🔣:根據提供的往返機票予以支付。
(2)住宿🫵🏿、餐費、交通費🧑🏼🌾🫠:此三項費用與“名師”實際在學校工作的時間相關。住宿費可由學校專項經費直接轉賬支付🧑🎤;餐費和交通費可由聘用雙方協商確定🧙🏼♀️,按照學校常規的財務核銷製度報銷🎣。
(3)勞務報酬‼️:由學院根據所聘專家的具體情況,確定勞務報酬的標準,並自“名師”受聘之日起一年內,按照十二個月予以發放。國際交流處會同學校財務部門,為“名師”辦理薪資卡。“名師”按照國家或我國財務製度的有關規定,繳納一定的稅收。勞務報酬一般不超過總經費的70%。
(4)提供報銷需要的合法、有效的票證、單據👩🏿🎨,經二級學院院長、國際交流處處長簽字後,方可核銷;
(5)學校不承擔超出資助經費標準的費用支出🫴🏽,也不承擔其家屬🎈、隨從或其他非“名師”本人的各項費用。
(6)對因各種原因而造成項目未能如期完成,學校將酌情扣除有關費用。
五、附則
1、本辦法適用於百事3“海外名師”項目🤵🏻♀️,並在執行期間不斷更新完善🔙。
2🪭、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原《上海應用技術學院“海外名師”項目管理辦法》(滬應院外〔2012〕11號)相應廢止☘️。如上海市教委出臺新的管理規定,本辦法將按上級規定修改補充。
3、本辦法由國際交流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