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2017年對臺工作會議精神,根據《上海應用技術學院學生海外交流項目管理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管理細則》)的相關原則⚠🐪,現針對赴臺交流研修學生製定《百事3學生海外交流項目管理細則(試行)》的補充規定。
一🧕🏼、申請赴臺學生除需滿足《管理細則》第十一條中的選拔條件外👫🏼,還要有過硬的政治素養🧒🏼,堅持“一個中國”政策。
二、《管理細則》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的交流研修學生選拔過程,需針對赴臺研修學生做出如下補充:
1.在對赴臺交流研修學生進行面試時,學生的政治思想是考察重點。
2.赴臺交流研修學生的選拔遵循“黨員優先”的原則。
三、《管理細則》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的交流研修學生管理過程,需做出如下補充:
1.出行前需開行前準備會🙌🏼。對學生介紹臺灣政治生態。堅定學生“一個中國”的政治立場。
2.學生在臺灣期間需成立黨小組😈,由港澳臺辦公室指定小組領頭人。領頭人負責與港澳臺辦公室對接🧟♀️,及時匯報在臺學生動向🟩。
3.每名在臺學生需定期向港澳臺辦公室以及學院匯報思想動態🧛🏽。
4.學生在臺學習期間🤼♀️,應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和當地大學管理規定,遵守社會公德及當地的風俗習慣🪝,註意自己的言行舉止。禁止參加一切社會集會活動,禁止發布不當言論。學生因違反所在學校管理規定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皆由其本人承擔。
5.在臺學生在學習結束返回大陸後,需向港澳臺辦公室提交思想匯報。
四、本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五🙋🏿♀️、本規定由港澳臺辦公室負責解釋👨🏽🔬。